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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惠水县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局以惠发改基字【2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局小区、县公务员小区、******中心、首创安置区、城西安置区、中央公园、******中心以及县城22条市政道路。
2.2 项目规模:******设置5527个停车泊位,其中:1.主城区市政道路设置停车泊位3289个,安装智能化设备;2.******局小区、县公务员小区、******中心设置停车泊位308个,分别建设钢结构停车楼,建筑面积1668.2平方米,置安机械停车设备及智能化设备;3.首创安置区、城西安置区、中央公园、******中心设置停车泊位1930个,设置停车标志、标线及智能化收费系统。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本项目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预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6 项目投资:******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00时00分至**年**月**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00时00分至**年**月**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10时30分,地点为******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心(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无
招标人:****** |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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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TA-2栋(1)21层**号 |
邮编: | / | 邮编: | 550081 |
联系人:****** | 代坪 | 联系人:****** | 廖文华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