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西青区纪庄子村村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房审[201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公司 受 ******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西青区纪庄子村村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A地块)1#-13#及地下车库、*-*#变电站(只含土建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西青区纪庄子村村民还迁安置经济适用房(A地块)1#-13#及地下车库、*-*#变电站(只含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76762.6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46005.08平方米,最高层数28层,最大高度81.65米,最大基坑深度6米,地上面积:126156.66平方米,地下面积50605.94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8.4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72472.666万元;招标范围:****** | 2.4 | 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效投标的IC卡;(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网上报名。 | 4.2 | ******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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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6.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 |
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霞光道翠泉别墅**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7.2 |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 7.3 |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 |
项目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金玉强(印鉴)
办公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号(******中心**室)
邮政编码:300380联系人:******张永建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伟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霞光道翠泉别墅**号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高博电话:************-8008
传 真:******
日期:2016 年 10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中心大厦**楼**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中心一楼